寡头垄断和完全垄断是两种不同的市场结构,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市场中生产厂商的数量和竞争状况。
在寡头垄断中,市场由少数几家厂商主导,这些厂商的产量占全行业总产量中很高的比例,从而控制着该行业的产品供给。这些厂商之间可能存在着竞争,但因为数量较少,彼此之间的影响力较大,因此每个厂商的行为都会对其他厂商产生显著影响。
而在完全垄断市场中,整个行业中只有一个生产者,没有其他竞争者。这意味着厂商可以完全控制和操纵价格,没有竞争的因素存在。完全垄断市场中的厂商通常会采取各种手段来阻止新的竞争对手进入市场,以保持自己的垄断地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
(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完全垄断市场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市场上只有一家厂商,即垄断厂商,控制了整个行业的供给。
2、垄断厂商的产品没有十分近似的替代品,与其他产品的替代弹性非常低。
3、不允许有新厂商进入,垄断厂商控制着市场周围的进入障碍。
4、垄断厂商是市场价格的制定者,控制了整个行业的价格。
以上是关于“寡头垄断和完全垄断的区别是什么?”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