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循法制原则。
2.遵循科学、客观的原则。
3.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遵循保守秘密原则。
5.遵循及时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原则。
6.遵循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离原则。
7.遵循独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原则。
8.遵循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监督原则。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1、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医患双方均可申请医疗过错鉴定
2、鉴定材料的质证。需要向法院提交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的鉴定材料。医疗机构也可提出证据证明医疗机构无过错。
3、鉴定机构的选择。
4、鉴定前的听证。在鉴定前,鉴定机构会组织医患双方听证会,由医患双方提交材料陈述各自意见。
5、鉴定材料的补充。如鉴定机构认为双方有遗漏资料,需要补充材料。
6、鉴定结果的出具。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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