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可以到以下地方咨询:
1、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这是一个由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企业代表组成的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可以提供咨询和调解服务。
2、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这是一个相对正式的仲裁机构,可以对劳动争议进行仲裁。
3、地方人民法院:如果劳动争议无法通过调解或仲裁解决,或者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此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也可以提供投诉和举报服务,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仲裁管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仲裁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包括:
1、劳动者入职方面的证明,如《入职登记表》、《聘用书》等。
2、劳动者工作内容方面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岗位调整通知》、《借调函》、《岗位说明书》、《员工绩效考核表》等。
3、关于约定工资、工作时间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
4、劳动者工资发放的证明,如《工资条》、《银行打卡记录》等。
5、社保缴纳证明,如社保缴纳明细、社保卡等。
6、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文件,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离职证明等。
7、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加班记录、年假记录、病假证明、事假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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