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家属可以见到被告人。不过,在开庭的时候,被告人是需要出庭的,只要家属有去参加庭审,那么就可以见到被告人。此外,与开庭没有关系的人员不仅不可以发言,也不可以与嫌疑人或被告人说话。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正常情况,当刑事案件开庭的时候,家属是可以申请发言的。并且,家属还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不过,证明力可能会较弱。当审判未成年案件的时候,在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其法定代理人是可以补充陈述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
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认为办案人员在讯问、审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意见。讯问笔录、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阅读或者向他宣读。
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进行补充陈述。
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适用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通过官网400电话进行咨询:400-6686-166,或者到大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