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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生效后要如何公证?

大律师网 2024-02-02    人已阅读
导读:当事人首先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公证机构受理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真实的,进行公证登记。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自书遗嘱生效后要如何公证?

  当事人首先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公证机构受理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真实的,进行公证登记。

  法律依据

  《遗嘱公证细则》第七条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自书遗嘱生效后要如何公证?

  自书遗嘱失效的情况是什么?

  自书遗嘱无效的情形是:

  1、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2、遗嘱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

  3、遗嘱不能体现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例如,伪造、篡改的遗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通过官网400电话进行咨询:400-6686-166,或者到大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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