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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中止后要怎么恢复?

大律师网 2024-02-23    人已阅读
导读:经过享有探望权的父或母的申请,由法院依法征询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和孩子的意见后,法院认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已经完全消失的,就可以恢复探望权人探望权。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探望权中止后要怎么恢复?

  经过享有探望权的父或母的申请,由法院依法征询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和孩子的意见后,法院认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已经完全消失的,就可以恢复探望权人探望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探望权中止后要怎么恢复?

  中止探视权什么证据有效?

  中止探视权需要收集对方患有重大或传染性疾病的证据、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发展的证据,但是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该恢复探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六条

  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一方请求中止探望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探望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书面通知其恢复探望。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通过官网400电话进行咨询:400-6686-166,或者到大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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