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过程中受伤能否索赔?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处理此类问题的主要法律依据。该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如果消费者因商品存在缺陷或服务未能达到保障人身安全的标准而受伤,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外,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若因经营者的过错导致消费者受到人身伤害,经营者也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 第四十一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商家对消费者在店内受伤应否担责?
商家对消费者在其店内受伤是否担责,主要取决于商家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消费者受伤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商家作为经营场所的所有人或管理人,负有保障其经营场所安全的义务,也即“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商家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如地面湿滑、物品堆放不稳导致倒塌伤人、未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等,造成消费者在店内受伤,那么商家应当对此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反之,若商家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例如,店面环境整洁,无明显安全隐患,并且设有必要的安全提示和防护措施,而消费者的受伤是由于自身原因(如奔跑打闹、无视警示等)造成的,则商家可能无需承担责任。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也明确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商家对消费者在店内受伤是否担责,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商家是否履行了其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
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如因商品缺陷、服务瑕疵或其他经营者过错而导致的人身伤害,完全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向经营者提出索赔,并获得相应的赔偿。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旦遭遇类似情况,应妥善保存证据,并及时寻求专业法律援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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