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罚金的数额会随着情节程度而发生变化。正常情况是要考虑犯罪人员的经济承担能力,如果数额多大,超过实际负担能力,无法缴纳,不仅会损害到法律的严肃性,对教育改造犯罪人员也是不利的。如果数额过少,对犯罪人员也起不到惩戒的作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从现有的法律条文来看,罚金作为附加刑,既可以单独出现,也可以和主刑一起出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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