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犯批捕后是否可以取保候审需要视情况而定。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羁押必要,或者案件情况紧急,需要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嫌疑人、被告人逃避或妨碍侦查等情形。
因此,能否取保候审需要结合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包括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影响、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情况等因素。
需要注意的是,在任何情况下,取保候审都需要遵守法律程序,并确保不会妨碍案件的侦查和审理。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八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取保候审的。
批捕后多久开庭,这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
批捕后开庭时间通常需要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收集情况、案件涉及的罪名、案件的证据是否充分等综合因素来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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