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合法地讨回拖欠的工程款,需要遵循法律程序,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合同、发票、付款凭证、验收报告等文件,同时保持良好的沟通和沟通态度,尽可能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工程款纠纷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你们之间的约定管辖具有法律效力。
工程款纠纷需要以下证据才能立案:
1.合同:包括合同书、补充协议、付款证明等,证明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工程验收单:证明工程已经完工并经过验收;
3.发票:证明已经支付的工程款项;
4.工程图纸:证明工程设计和施工情况;
5.会议记录:如会议纪要、邮件等,证明双方就工程款项进行过协商和确认;
6.其他相关证据:如邮件、短信、聊天记录等,证明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7.在立案时,除了上述证据外,还需要提供相关的支付凭证、银行转账记录、现场照片、录音录像等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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