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和识别虚假广告中的实质性虚假信息?
虚假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其核心在于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广告中对商品或服务的效果、性能、质量、产地等进行了夸大、虚构或者误导性的描述,或者使用了无法验证的数据、事实,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存在实质性虚假信息。此外,如果广告涉及的优惠、促销活动与实际不符,或者对消费者的权益造成损害,也属于实质性虚假信息。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2. 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3. 第四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履行审查义务,保证广告真实、合法。
如何在法律上界定虚假广告中的“虚假信息”?
虚假广告的“虚假信息”是指在广告中故意或者过失提供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信息,误导消费者,影响其购买决策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虚假信息的界定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内容的真实性:广告中的产品或服务描述必须与实际相符,不能夸大其词或者虚构事实。
2. 数据的准确性:如引用的数据、统计资料、证明材料等必须真实可靠,不能篡改或捏造。
3. 未披露的重要信息:如果广告中未提及可能影响消费者决策的重要信息,也可能被视为虚假信息。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该法第六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第十九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文件。”第四条还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3. 《反不正当竞争法》:该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界定虚假广告中的“虚假信息”主要依据上述法律法规,通过判断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是否遗漏重要信息来确定。如果广告存在这些问题,就可能构成虚假广告,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识别虚假广告中的实质性虚假信息,不仅需要消费者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理性判断,也需要广告行业和监管部门共同维护健康的市场环境。对于消费者而言,遇到疑似虚假广告时,应积极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于企业来说,诚实守信、真实宣传是长远发展的基础,任何违法的广告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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