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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伤残工伤保险如何报销?

大律师网 2024-05-14    人已阅读
导读:职工伤残工伤保险是一种由国家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将职工在工作中因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所导致的医疗费用和相关丧失进行赔付,以帮助职工挽回损失和恢复生产能力。接下来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来讲讲相关内容,欢迎阅读了解详情。

职工伤残工伤保险如何报销?

  职工伤残工伤保险覆盖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门诊、药品、治疗等相关费用,职工在就医过程中需要自行垫付部分费用,然后再向单位或保险公司提出报销申请,进行理赔。在办理报销时,需准备好个人身份证、医保卡、疾病诊断证明、诊断证明、住院账单、药品处方等相关材料,逐项提交审核,并保留好原始票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伤残工伤保险如何报销?

  职工伤残工伤保险怎么报销?

  职工伤残工伤保险也可对职工所产生的相关丧失进行赔偿,主要包括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死亡补助和丧葬补助。伤残津贴是根据职工的工龄和伤残等级来确定的,具体标准以当地社会保险条例为准。在按照标准进行核算后,由单位或保险公司进行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通过官网400电话进行咨询:400-6686-166,或者到大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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