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二、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以达到撤销违法司法鉴定结论的目的。
三、主动搜集其他证据推翻鉴定结论,使得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统一规定的文本格式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
第三十七条
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由司法鉴定人签名。多人参加的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鉴定机构是社会中介机构,不属于任何国家机关。鉴定人只是接受委托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对有关案件的专门问题发表意见,不涉及法律问题,不对案件如何判决发表意见。控辩双方都可以对鉴定结论发表意见,是否采信由法官决定。法官采信了错误的鉴定结论作出错误判决,是法官的责任,可以通过上诉或者申诉程序解决。而不能起诉决定机构和鉴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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