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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征地诉讼时效是多久?

大律师网 2024-06-04    人已阅读
导读:违法征地是指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在未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征收土地的行为。这包括未批先用、越权批地、擅自下放土地审批权,规避审批权以租代征,土地供用方式违法,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集体土地非法入市,非法圈地,违规设立各类开发区、园区、大学城等情形。这些行为都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违法征地诉讼时效是多久?大律师法务整理了相关资料,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违法征地诉讼时效是多久?

  违法征地诉讼时效通常是六个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如果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或者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违法征地诉讼时效是多久?

遇到违法征地向什么部门举报?

  遇到违法征地,可以向以下部门举报:

  1、土地管理部门:这是最直接且常见的举报途径。因为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土地征收和使用的情况,如果发现有违法行为,可以直接向其反映。

  2、公安机关:如果违法征地涉及到了刑事犯罪,如暴力强征、诈骗等,那么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3、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如果认为土地管理部门的处理不力或者存在腐败问题,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

  4、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如果认为地方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门在处理违法征地问题时存在不当行为,也可以向其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九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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