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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我还能追回债务吗?

大律师网 2024-06-29    人已阅读
导读:债务人是指在债的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债务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债务人享有提出异议抗辩和同时履行抗辩的权利。接下来关于“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我还能追回债务吗?”的相关情况,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我还能追回债务吗?

  即使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你仍然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追回债务。法院可以判决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如查封、扣押、拍卖债务人的财产等。此外,如果债务人被认定为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还可以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等权利,以迫使其履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的份额确定及追偿权】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

  【合伙人的连带责任及追偿权】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我还能追回债务吗?

起诉债务人的程序是怎样的?

  起诉债务人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你需要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材料,并缴纳诉讼费用。

  2、法院将审查你的起诉材料,并决定是否受理你的案件。

  3、如果受理,法院将安排开庭审理,并通知双方出庭。

  4、在庭审过程中,你需要提供证据支持你的主张,并与债务人进行辩论。

  5、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证据和辩论情况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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