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具体范围包括普通门诊费用、住院费用、药品费用、检查检验费用等,但部分进口药品、高级诊疗项目等可能不在报销范围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个人帐户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的医疗费;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负。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办理医保报销手续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患者需要在就医时向医院出示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2、医院会根据患者的医疗费用情况,在结算时直接扣除医保支付部分;
3、患者只需支付剩余的个人自付部分即可。
4、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无法直接结算,患者可以到当地医保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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