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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在强制执行后还是没钱怎么办?

大律师网 2024-07-26    人已阅读
导读:欠条在强制执行后如果还是没有钱还的话,只能先中止一段时间,等待对方有可以支配的财产的时候再拿一部分来还款。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欠条在强制执行后还是没钱怎么办?

  欠条在强制执行后如果还是没有钱还的话,只能先中止一段时间,等待对方有可以支配的财产的时候再拿一部分来还款。在这期间,对方如果一直没还钱的话还会被记入失信人员名单,记入失信人员名单的话日常的生活会受到很多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欠条在强制执行后还是没钱怎么办?

  欠条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条件?

  欠条强制执行的话是需要以下的条件: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人在法律文书生效两年内提出申请;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希望小编的编辑能够对大家的生活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大家找寻我们大律师网站上的专业律师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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