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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在医院死亡了费用还要给吗?

大律师网 2024-09-20    人已阅读
导读:医疗费用是指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这些费用涵盖了从诊断、治疗到康复等多个环节。那么病人在医院死亡了费用还要给吗?大律师法务整理了相关资料,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病人在医院死亡了费用还要给吗?

  如果病人是因医疗事故致死的,那么医院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已产生的医疗费用。家属可要求医院赔偿,并无需再支付这部分费用。

  如果病人并非医疗事故导致死亡的,那么已产生的医疗费用通常需要由病人家属或遗产执行人结清。这包括诊断费、治疗费、药物费、护理费等。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病人在医院死亡了费用还要给吗?

病人在医院死亡医院有责任吗?

  病人在医院死亡,医院是否有责任,关键在于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如果医院或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如违反诊疗规范、未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等,导致患者死亡,医院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若是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死亡,医院也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如果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没有过错,患者的死亡与医院的诊疗行为无关,则医院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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