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未告知医疗风险医院什么责任?

大律师网 2024-10-17    人已阅读
导读:未告知医疗风险时,医院主要承担的是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主要体现在对患者损害的赔偿上,而行政责任则是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罚。在极端情况下,如果未告知医疗风险的行为构成其他违法犯罪,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但具体责任的判定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分析。接下来大律师网法务在本文将为您介绍“未告知医疗风险医院什么责任?”的相关情况,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未告知医疗风险医院什么责任?

  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医务人员未尽医疗告知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包括因未告知医疗风险而导致患者做出不恰当的决定,进而产生的损害。

  行政责任:医疗告知义务属于法定义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未履行该义务,可能受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这包括对涉案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立案调查,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虽然一般情况下未告知医疗风险不直接构成刑事责任,但如果因此导致严重后果,且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如伪造病历、故意隐瞒重要医疗信息等,则可能触犯刑法,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

  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未告知医疗风险医院什么责任?

非法行医致伤谁来赔?

  非法行医致伤的赔偿责任由非法行医者承担,赔偿范围包括直接经济损失、残疾赔偿、死亡赔偿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方式包括协商赔偿、诉讼赔偿和行政调解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是关于“未告知医疗风险医院什么责任?”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资讯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