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通常指的是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其利率一般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这种超出民间借贷利率的借贷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并且法律严厉打击高利贷行为。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这意味着,高利贷中超出法定利率上限的利息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高额罚金和违约金:由于高利贷通常伴随高额利息和罚息,逾期未还款将导致债务迅速累积,借款人可能面临高额的罚金和违约金。
信用受损:未能按时偿还高利贷可能会影响借款人的个人信用记录,进而对未来在金融领域中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催收骚扰:借款人可能会遭受来自放贷方的催收骚扰,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上门等方式的催收行为。
法律责任:如果借款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且行为恶劣,可能面临法律制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提升风险与法律意识,规范民间融资行为,防范高利贷风险。
改善金融服务,支持小、微企业信贷,消除高利贷滋生环境。
引导民间借贷合法化、规范化,建立登记服务中心,跟踪借贷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并实施报告备案。
强化对非持牌金融中介的监管,纳入监管范围。
设立“黑名单”制度,禁止扰乱市场者参与民间金融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