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生应全面评估患者的病情、病史以及当前的健康状况,确保治疗方案与患者的具体状况相匹配。
2.医生应基于医学知识和科学规律,制定符合临床实践的治疗方案,确保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医生应对各种治疗方案的风险和效果进行充分评估,选择对患者最有利的治疗方案。
4.医生应听取患者的意见和需求,尊重其选择,共同制定合适的治疗方案。
5.医疗机构和医生应确保治疗方案的制定不受利益冲突的影响,严禁为谋取私利而擅自决定或推荐治疗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完全责任: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医疗机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主要责任: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医疗机构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一般为60%到90%)。
次要责任: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医疗机构应承担次要赔偿责任(一般为20%到40%)。
轻微责任: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医疗机构应承担轻微赔偿责任(一般不超过10%)。
1.由具备医学鉴定资质的单位或部门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明确事故的性质和等级。
2.医学会或相关鉴定机构出具医疗事故鉴定报告,作为赔偿的依据。
3.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11项标准,计算医疗事故赔偿基数。
4.根据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的赔偿比例,计算赔偿总额。计算公式为:赔偿总额=总额×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的赔偿比例。
5.保险公司或医疗机构根据确定的赔偿总额给予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