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多项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此外,误工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均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计算和支付。
医疗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医疗损害责任的类型包括四种:
完全责任: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主要责任: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次要责任: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轻微责任: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