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国际组织名称、国家(地区)名称、政府组织机构名称等特定内容。同时,该办法规定,企业法人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因此,如果公司命名与注册商标一致,且未侵犯他人权益,符合现行法律规定,则可以作为公司名称使用。
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第八条: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第十六条: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企业名称中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
根据《商标法》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上销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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