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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管失职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大律师网 2025-03-05    人已阅读
导读:环境监管失职罪的立案标准是造成的经济损失在30万元以上,造成一人以上死亡,10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三人以上重伤的,使特定区域内居民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危害的,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环境保护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接下来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来讲讲相关内容,欢迎阅读了解详情。

环境监管失职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如果环境监管失职有以下这些情况就可以立案了:

  1、使公私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2、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3、导致3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4、造成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严重污染的;

  5、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5亩以上,其他农用地10亩以上,其他土地20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6、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2500株以上的;

  7、致使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的;

  8、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零八条

  环境监管失职罪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环境监管失职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环境监管失职罪属于渎职范畴吗?

  ‌环境监管失职罪在多数情况下属于渎职‌,它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渎职失职),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罪行‌。而渎职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具体来说,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渎职的一种表现形式,其核心在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环境保护监管中的失职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相关问题回答,欢迎阅读了解。如果还有其他的疑问可以在大律师网在线咨询,我们会在第一时间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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