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没有权利不让业主开车进小区,小区的停车位土地是属于公共的,所以所有权也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物业只有管理的权利,如果业主正常履行了相关义务,如缴纳物业费、停车费(如有要求)等,业主享有通行权,物业无权阻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1.面对物业不让业主车进小区的情况,业主应首先了解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2.业主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意见,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3.若物业公司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如向相关部门投诉、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等。在维权过程中,业主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录音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