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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布网络谣言要承担哪些责任?

大律师网 2025-03-14    人已阅读
导读:在当今信息爆炸的时代,网络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表达观点的重要渠道。随着网络的普及,散布网络谣言和被造黄谣的现象也日益增多,这些行为损害了个人和社会的利益。本文将详细探讨散布网络谣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被造黄谣是否可以立案的问题。

散布网络谣言要承担哪些责任?

  散布网络谣言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其行为情节的严重程度,可能会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1. 民事责任

  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侵犯了法人的商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权人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这是法律对受害者权益的基本保障。

  2. 行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将受到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这一规定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3. 刑事责任

  在刑事责任方面,如果编造虚假信息并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在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此外,编造与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还可能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这些行为都将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严厉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散布网络谣言要承担哪些责任?

被造黄谣可以立案吗?

  被造黄谣是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不仅损害了受害者的名誉权,还可能对其精神造成极大的伤害。对于被造黄谣的情况,如果符合起诉条件,是可以立案的。

  如果有人恶意造谣,已经影响到受害者的名誉,受害者可以收集证据向公安机关报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属于治安管理处罚的范畴。公安机关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如果造谣行为情节严重,可能构成诽谤罪,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

  除了报警外,受害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只要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立案。

  对于诽谤罪等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受害者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如果人民法院认为案件符合立案条件,也会予以立案。

  值得注意的是,被造黄谣达到立案标准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造成受害者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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