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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正当防卫是怎么规定的?

大律师网 2025-03-25    人已阅读
导读:关于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刑法》第二十条中。正当防卫是一种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用于保护自身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在行使这一权利时,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限度。关于“刑法中正当防卫是怎么规定的?”的相关情况,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刑法正当防卫是怎么规定的?

  刑法中正当防卫的规定简单概括为: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但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中正当防卫是怎么规定的?

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起因条件: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

  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这里的“不法”指法令所不允许的,其侵害行为构成犯罪的条件。不法侵害应是由人实施的,对于动物的加害动作予以反击,原则上系紧急避险而非正当防卫。如果防卫人误以为存在不法侵害,则构成假想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

  二、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正当防卫必须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过程中实施。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一般认为以不法侵害人开始着手实施侵害行为时开始。不法侵害的结束时间,当合法权益不再处于紧迫现实的侵害威胁的时候,视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在财产性犯罪中,即使侵害行为已经构成既遂,但如果尚能及时挽回损失的,可以认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

  三、主观条件:具有防卫意识

  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防卫认识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意志是指防卫人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防卫行为不能是为了报复或者故意挑衅而进行。

  四、对象条件:针对侵害人防卫

  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侵害人本人防卫。由于侵害是由侵害人本人造成的,因此只有针对其本身进行防卫,才能保护合法权益。即使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也只能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

  五、限度条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构成防卫过当。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不过,针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所进行的防卫,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也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以上是关于“刑法中正当防卫是怎么规定的?”的内容,大律师网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大律师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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