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后,如果双方仍然坚持离婚,可以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即告解除。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或者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会准予离婚。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或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
在我国,不存在分居多久就自动离婚的说法。离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通过法定的程序来完成,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夫妻双方或一方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
虽然分居不是自动离婚的条件,但分居的事实在诉讼离婚中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且调解无效的,法院一般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判决准予离婚。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分居满二年就一定会自动离婚。法院在判决时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分居的原因、双方的感情基础、是否有和好的可能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