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一规定明确地将加班猝死纳入了工伤的范畴。
具体来说,如果职工在加班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身体突发疾病并最终死亡,或者虽经抢救但在48小时内无效死亡的,均应被认定为工伤。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工作时间”不仅限于正常的上班时间,还包括加班时间;“工作岗位”也不仅指固定的工作地点,还包括因工作需要而临时安排的工作场所。
一旦加班猝死被认定为工伤,职工的近亲属将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丧葬补助金
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标准发放。这一标准旨在帮助家属处理丧葬事宜,减轻经济负担。
2. 供养亲属抚恤金
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具体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因工死亡职工家属的基本生活需求。
3.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这一高额的补助金旨在体现对因工死亡职工家属的深切关怀和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