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让员工贷款给公司使用违法。员工贷款通常属于个人贷款范畴,其贷款合同是员工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订的。如果公司要求员工将贷款资金用于公司经营或其他非个人用途,这实际上是对贷款合同用途的变更,可能违反贷款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并触及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银行贷款所需的条件和资料因贷款类型和个人/企业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一、个人贷款条件和资料
条件:
1、年龄在18至65周岁之间(部分银行可能放宽至70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贷款银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3、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
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等)及配偶的身份证件(如有)。
2、居住证明(如户口本、水电费账单等)。
3、收入证明(如工资单、银行流水、税单等)。
4、贷款申请表。
5、根据贷款类型可能需要提供的用途证明(如购房合同、装修合同等)。
二、企业贷款条件和资料
条件:
1、企业需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满一定年限(如1年),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企业信誉状况良好,在商业银行无不良信用记录。
3、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还款意愿良好。
4、企业经营者或实际控制人从业经历符合要求,且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证件。
2、企业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及简历。
3、企业近年的财务报表、对公流水等证明还款能力的材料。
4、贷款用途说明及相关的购销合同或项目计划书。
5、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是关于“企业让员工贷款给公司使用是否违法?”的内容,大律师网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大律师网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