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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我国反制“对等关税”实施的政策有哪些?

大律师网 2025-04-10    人已阅读
导读:中国人民的正当发展权利不容剥夺,中国的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不容侵犯。我们将继续采取坚决有力措施,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美方对中国滥施关税,一味进行极限施压,对这种霸道霸凌行径中方坚决反对,绝不接受。而滥施关税将引发经济衰退、贸易报复、市场动荡,并违反国际法,面临法律追责。大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对等关税”的相关问题。

2025年我国反制“对等关税”实施的政策有哪些?

  一、加征关税政策

  1.首次反制:2025年4月4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34%关税,自4月10日12时01分起实施。

  2.升级反制:2025年4月8日,美国将“对等关税”税率从34%提高至84%。中国随即宣布自4月10日12时01分起,将加征关税税率同步提高至84%。

  3.豁免条款: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前已启运的货物,在4月10日12时01分至5月13日24时进口的,不加征此次加征的关税。

  二、出口管制政策

  1.稀土出口管制:2025年4月4日,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对钐、钆、铽、镝、镥、钪、钇等7类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涵盖金属、合金、氧化物等多种形态。

  2.两用物项出口管制:2025年4月4日,商务部宣布将16家美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禁止对其出口两用物项。

  3.不可靠实体清单:2025年4月10日,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将护盾人工智能公司等6家美国企业列入清单,禁止其从事与中国有关的进出口活动及新增投资。

  三、反制措施的合法性与国际义务

  1.合法性

  中国反制措施严格依据国内法律法规,符合国际法基本原则,是对美国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行径的正当回应。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商务部等部门在公告中明确指出,美方做法严重违反国际贸易规则,损害中方合法权益。

  2.国际义务

  中国在实施出口管制时,履行了防扩散等国际义务,体现了负责任大国的担当。

  相关物项具有军民两用属性,实施出口管制是国际通行做法。

  四、反制措施的影响

  1.对美国的影响

  加征关税将直接增加美国进口商品成本,推高国内通胀,损害消费者利益。

  出口管制将限制美国企业获取关键原材料和技术,影响其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2.对全球的影响

  反制措施加剧了全球贸易紧张局势,扰乱国际经贸秩序。

  国际社会普遍呼吁美国摒弃单边主义,维护多边贸易体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

  《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

2025年我国反制对等关税实施的政策有哪些?

滥施关税有什么下场?

  一、滥施关税的后果

  1.经济衰退风险加剧

  高盛预测美国经济衰退概率从20%上调至35%,瑞银预计美国GDP增幅低于1%,巴克莱银行预测2025年GDP将收缩。

  德意志银行警告关税政策可能引发美元危机,市场对美元丧失信心。

  2.通货膨胀与民生冲击

  关税推高进口商品价格,导致民众生活成本全面上涨,削弱消费动力。

  摩根大通预计美国经济将陷入衰退,花旗银行下调增长预期至0.1%。

  3.贸易战与报复措施

  欧盟减少对美依赖,巴西通过经济对等法案,英国舆观调查显示超六成欧洲民众支持反制措施。

  中国与多方共同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推进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

  4.企业与产业受损

  零售商、小企业成本上升,利润挤压,产业关停,失业率上升。

  滥施关税导致本土产业依赖政府保护,管理创新与技术革新荒废。

  二、相关法律条款

  1.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

  最惠国待遇原则:成员不得歧视贸易伙伴,美国“对等关税”违反互不歧视承诺。

  关税约束规则:成员关税总水平应符合协商约定,美国单边提高关税构成违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

  第十七条:对不履行最惠国待遇或关税优惠条款的国家,可采取对等原则措施。

  第十八条:对违反国际条约、协定采取贸易限制措施的国家,可征收报复性关税。

  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七条:国家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反对贸易保护主义。

  第四十六条:对不公平贸易行为,可采取必要的反制措施。

  4.国际法基本原则

  禁止滥用权利原则:国家不得以单边措施损害他国合法权益。

  国际合作义务:成员应共同维护多边贸易体制,促进全球经济稳定。

  三、滥施关税的违法性

  1.违反WTO规则

  美国“对等关税”对不同贸易伙伴施加差异化关税,违反最惠国待遇原则。

  擅自提高关税税率超出协商上限,构成违规行为。

  2.损害多边贸易体制

  破坏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秩序,损害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阻碍发展中国家工业化进程,剥夺其发展权利。

  3.面临法律追责

  受影响国家可依据WTO争端解决机制提起诉讼,要求美国承担违约责任。

  国际社会可通过经济对等法案、反制措施等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四、历史教训

  1987年里根警告:滥施关税将导致本土产业依赖保护、贸易战升级、市场萎缩、失业率上升。

  2018年对华加征关税案例:美国家庭年均开支增加近1300美元,企业损失1.7万亿美元市值,贸易逆差不减反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

  第十七条:对不履行最惠国待遇或关税优惠条款的国家,可采取对等原则措施。

  第十八条:对违反国际条约、协定采取贸易限制措施的国家,可征收报复性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七条:国家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反对贸易保护主义。

  第四十六条:对不公平贸易行为,可采取必要的反制措施。

  以上则是关于“对等关税”的详细内容,大律师网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大律师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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