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撤销婚姻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如实告知义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撤销权行使:若未如实告知,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撤销时效: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退还彩礼的情形: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撤销婚姻与彩礼返还的关系:若婚姻被撤销,可视为“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确未共同生活”,符合上述第1或第2项情形,男方有权要求退还彩礼。
三、关键条件与证据
1.重大疾病的认定:
法律未明确列举“重大疾病”范围,但通常包括艾滋病、严重遗传性疾病、重型精神病等。
先天性双子宫、单侧肾缺失等是否属于“重大疾病”,需结合医学鉴定及司法实践判断。
2.彩礼返还的证明责任:
男方需证明彩礼给付金额、资金来源(如银行流水、转账记录)。
若婚姻撤销后双方曾共同生活,需根据生活时长、彩礼用途(如购房、治病)等因素综合判断返还比例。
四、典型案例参考
2025年河南某案例中,女方婚前隐瞒先天性双子宫,男方起诉撤销婚姻并要求返还彩礼。法院认为,该疾病虽未被明确列为“重大疾病”,但结合男方家庭经济困难(负债、卖房)及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判决返还部分彩礼及钻戒。
五、法律建议
1.婚前体检:建议双方进行全面婚前医学检查,避免信息不对称。
2.证据留存:保留彩礼给付凭证、医疗诊断证明、共同生活记录等证据。
3.及时维权:若发现隐瞒疾病,需在一年内提起撤销婚姻之诉,并同步主张彩礼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婚前隐瞒重大疾病不构成犯罪,但属于违法行为,另一方有权请求撤销婚姻,并可能涉及损害赔偿。
一、法律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的规定:
如实告知义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撤销权行使:若未如实告知,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撤销时效: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法律后果
1.婚姻效力: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财产处理: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3.损害赔偿: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重大疾病的范围
法律并未明确列举“重大疾病”的具体范围,但可参考以下情形:
严重遗传性疾病:如因遗传因素导致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的疾病。
指定传染病:如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具有传染性的疾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有关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等重型精神病。
四、司法实践中的认定
疾病程度:疾病的严重程度需达到影响婚姻生活或生育健康的程度。
隐瞒行为:需证明对方在婚前故意隐瞒疾病事实。
撤销时效:撤销权行使期限为一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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