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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时间到了可以委托他人去领离婚证吗?

大律师网 2025-04-10    人已阅读
导读:离婚冷静期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期间。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对诉讼离婚并无影响。关于“离婚冷静期时间到了可以委托他人去领离婚证吗?”的相关情况,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离婚冷静期时间到了可以委托他人去领离婚证吗?

  离婚冷静期时间到了不可以委托他人去领离婚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本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冷静期时间到了可以委托他人去领离婚证吗?

离婚冷静期过了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冷静期过后,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一方在此期限内不同意离婚,或者冷静期过后一方反悔不同意离婚,另一方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此时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途径来解决。

  在诉讼离婚中,需要提交起诉状、相关证据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因此,即使一方在离婚冷静期过后不同意离婚,另一方仍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以上是关于“离婚冷静期时间到了可以委托他人去领离婚证吗?”的内容,大律师网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大律师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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