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条例首次明确应急管理部门为消防监管主体,取消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责,强化“三管三必须”原则,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将消防安全纳入日常管理。同时,通过建立市民“五个做到”“七个不能”消防义务清单,增强群众参与度,并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明确禁止在公共区域停放充电,违者最高罚1万元,要求住宅区配建集中充电场所。
针对重点场所火灾防控,条例升级了人员密集场所和村民自建房的疏散要求。养老院、电影院等场所需设置多个疏散楼梯或独立逃生口,集中出租的村民自建房必须配备双逃生通道,否则禁止出租。此外,优化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允许符合国标且实现远程操控的场所单人值守,并严格动火作业管理,禁止营业期间在人员密集场所施工。
监管方式上,新条例推行“放管服”改革,取消300平方米以下场所开业前审批,改为事中事后监管,消防审批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实现“验收即开业”。创新引入“非现场”智慧监管,要求2026年非现场检查占比超60%,运用AI大模型和物联网监测动态预警,并新增7类31项柔性执法情形,平衡安全治理与便民利企。
北京市最新消防政策规定,禁止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同时明确禁止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轿厢。对于违反这一规定的行为,法律将给予严厉的处罚。
违规携带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的,由消防救援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单位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或进入电梯等行为的,由消防救援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