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可通过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官网“税收违法行为检举”专栏,或直接前往税务稽查局举报中心提交材料。实名举报需提供营业执照、身份证件复印件等有效身份证明。
证据材料需具备完整性与指向性。核心证据包括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发票、银行流水等财务资料,证明企业存在收入隐匿、虚增成本等行为。交易合同、工资表、生产经营记录等辅助材料可强化证据链。举报人需确保材料真实,虚假举报将承担法律责任。
举报流程分为受理、核查与反馈三阶段。税务机关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查,立案后3个月内办结。实名举报人可通过12366热线或官网查询进度,查实后按挽回税款比例获得奖励。
纳税人刑事立案标准分两类情形。一是逃避缴纳税款占应纳税额10%以上且数额超1万元;二是五年内因偷税受过两次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后再次偷税,数额达5万元且占比超10%。扣缴义务人不缴已扣税款达5万元即构成犯罪。
量刑标准与金额、比例双重挂钩。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10%-30%且超10万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占比超30%或数额超30万元,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扣缴义务人涉案金额达标准50%即视为“情节严重”。
累计计算与数罪并罚规则。多次偷税未处理的按累计数额定罪,同时涉及偷税与抗税的实行数罪并罚。暴力抗税致人伤亡的,按故意伤害或杀人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