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6月5日(含出票日期)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调整为:800公里(含)以下航线:免征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每航段收取10元。婴儿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800公里以上航线收取5元(实际收费标准减半,个位尾数不足10元时舍去),800公里以下航线免收。
此次调整相较于4月5日的标准(800公里以上20元、800公里以下10元),进一步减轻了短途旅客负担。
燃油附加费征收采用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航司在政策范围内可自主调整标准,以应对油价波动风险。新规仅适用于6月5日及之后出票的航班,此前出票按原标准执行。
酒类物品(包括白酒)均禁止随身携带上飞机,但可作为托运行李交运。且包装需要为零售原装,标识全面清晰;单个容器容积不超过5升。
≤24%含量:托运数量无限制;24%-70%含量:每人托运总量不超过5升;>70%含量:禁止携带及托运。白酒、威士忌等高度酒需严格核查含量标签。
酒精度12度以上的酒类物品,每人可免税携带2瓶(总量1.5升以下);12度以下在合理自用范围内不做限制,但上海海关等部分地区认为“合理自用范围”为2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