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取条件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行为需符合国家及地方计划生育政策,如生育数量、生育间隔等,超生或未婚生育通常无法领取。
生育保险缴费要求:
用人单位需要已经为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费。
职工本人在生育保险费用缴纳期间需处于在职状态,并且需要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定期限。这个期限各地政策有所不同,有的地方要求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6个月以上,有的地方则要求连续缴费满9个月或12个月13。例如,长沙要求在生育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十个月。
其他要求: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通常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生育医学证明(或出生证)、社保卡等材料。
申请时间:部分地区对申请时间有要求,例如在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1日起1年内申请。
二、领取标准
津贴计算方式:生育津贴一般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乘以规定的假期的天数计发。例如,女职工生育津贴为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生育保险月人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
其中,假期天数根据不同情况有所差异:
正常产假为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晚育假增加15天;
难产假,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除此之外,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不同地区的生育津贴标准可能存在差异,例如有的地区对二孩、三孩家庭可能有额外的补贴政策。
生育津贴一般在分娩后一段时间内可以申请,这个时间范围因地区而异。例如,有的地区规定在分娩后60天至180天内申请办理,有的地区则规定在分娩后3个月内申请,还有地区规定最长不超过自分娩之日起的8个半月。
重庆:自2025年1月1日起,实现生育津贴“即申即享”服务。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或终止妊娠的参保人员,联网结算生育医疗费用后,医保系统将其生育相关信息推送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由医保经办机构在医保系统受理审核后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生育津贴拨付到参保人本人预留银行账户。
嘉兴:孕产妇生产后180天内、拟申请津贴子女出生后180天内等需完成相关补助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
烟台:生育津贴为免申即享事项,女职工自本地参保缴费之日起,生育当月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的,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生育津贴。生育当月连续缴费不满12个月的,待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自次月起按月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