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仅对第三方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不赔付己方人员伤亡。若车辆投保商业三者险,其赔付对象同样为第三方,不覆盖己方损失。因此,全责方自身受伤的医疗费、误工费等需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若车辆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座位险),保险公司将在保险金额范围内对驾驶员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损失进行赔付。赔付金额依据保险合同条款及实际损失确定,需提供医疗票据、误工证明等材料。
若事故发生在工作过程中且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全责方可申请工伤保险赔偿。工伤保险涵盖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具体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执行。需注意,工伤保险与车上人员责任险不可重复赔付。
若未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或保险金额不足,全责方需自行承担剩余损失。建议驾驶员在投保时合理配置险种,确保风险覆盖全面。
双方均为机动车时,主要责任方通常承担70%赔偿责任,次要责任方承担30%。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付,不足部分按比例分担。
若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通常承担80%赔偿责任,非机动车或行人次责承担20%;若非机动车或行人主责,机动车次责,机动车可能承担40%赔偿责任。此比例设定旨在保护弱势群体,体现公平原则。
赔偿项目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医疗费依实际票据确定,误工费按收入状况计算,残疾赔偿金依伤残等级及年龄确定。各项费用需提供相应证据,如病历、收入证明、伤残鉴定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