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敲诈勒索罪的追诉时效依据法定最高刑确定。若敲诈勒索数额较大或多次敲诈勒索,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五年;若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十年。因此,两年后能否追诉需结合具体情节判断。
若敲诈勒索行为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五年,两年后仍在追诉期内,司法机关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若行为人存在逃避侦查或审判的情形,或被害人在追诉期内提出控告但未被立案,则追诉时效不受限制,两年后仍可追诉。
根据《刑法》第八十九条,若行为人在两年内又实施其他犯罪,前罪追诉时效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此外,若司法机关已立案侦查或法院受理案件,行为人逃避侦查或审判的,追诉时效不受限制。若行为人两年内未被立案但逃避侦查,两年后仍可追诉。
追诉时效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若敲诈勒索行为处于连续或继续状态,时效从终了之日起算。例如,行为人多次敲诈勒索,最后一次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追诉时效。若两年内行为持续,则两年后仍在追诉期内。
若敲诈勒索行为超过追诉时效,且无法定延长或中断情形,司法机关不得再追究刑事责任。但若二十年后认为必须追诉,需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例如,行为人两年后未被追诉,且无逃避侦查等情形,五年后则不再追诉。
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刑事犯罪追诉时效分为四个档次: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无期徒刑或死刑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二十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需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追诉时效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例如,贪污罪若持续多年,追诉时效从最后一次贪污行为终了之日起算。若行为人在追诉期内又犯罪,前罪追诉时效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
根据《刑法》第八十八条,两种情形不受追诉时效限制:一是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法院受理案件后,行为人逃避侦查或审判;二是被害人在追诉期内提出控告,司法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例如,行为人故意杀人后逃匿,二十年仍可追诉。
追诉时效延长适用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情形,而中断则发生在追诉期内又犯罪的情况下。例如,行为人盗窃后两年内又实施诈骗,盗窃罪的追诉时效从诈骗罪实施之日起重新计算。中断后,原追诉时效归于无效,重新计算。
追诉时效制度旨在督促司法机关及时行使职权,避免证据灭失或社会关系长期不稳定。同时,该制度也体现对犯罪人的宽宥,促使其改过自新。例如,轻微犯罪行为经过较长时间未被追诉,行为人已回归社会,此时再追诉可能违背刑罚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