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全国定点医药机构在销售医保药品时,必须通过扫码记录药品追溯码信息,否则无法完成医保基金结算。这一政策覆盖所有医保定点药店、医院药房及基层医疗机构,标志着追溯码进入“无码不结算”的强制应用阶段。
政策进一步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所有医药机构(包括非医保定点机构)均需实现药品追溯码的全量采集与上传。这意味着从生产到零售的全链条数据将实现闭环管理,为药品监管提供完整的数据支撑。
针对2025年7月1日前已采购的无追溯码药品,政策允许其暂列入“无码库”管理,仍可进行医保结算,但需在后续销售中逐步替换为带码药品。这一安排确保了政策平稳过渡,避免因技术升级影响药品供应。
截至2025年6月,全国已累计归集药品追溯码398.85亿条,覆盖94.7%的定点医药机构。这一数据基础为全面应用提供了技术保障,使追溯码从“可查”升级为“必查”。
公众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扫描药品追溯码,完成三步验证:在应用商店下载APP并完成实名认证;点击首页“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查询”模块,对准药盒侧面追溯码扫描;若显示“1次销售记录”且信息与药品包装一致,则来源合法;若显示“未查询到信息”,需索要进货凭证核实;若显示“多次销售记录”(如“河北→山西→福建”),则可能为回流药或假药,需立即举报。
药品追溯码是印制在包装盒上的20位唯一代码,包含数字、字母组合。每盒药品对应独立追溯码,重复码即存在风险;涵盖生产批次、流通路径、销售终端等信息;部分追溯码采用激光雕刻或特殊油墨印刷,难以伪造。
若发现药品可疑,需拍照记录药品包装、追溯码及查询结果;通过APP内举报入口或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若确认为假药或回流药,可依据《药品管理法》要求销售机构赔偿损失,包括价款10倍或损失3倍的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