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政策仅适用于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连休日。
中秋节未被纳入法定免费范畴,因此2025年中秋节(10月6日)本身不享受免费政策。
中秋节与国庆节连休,则合并假期内的高速公路免费政策以国庆节规定为准。
免费通行车辆限定为行驶在收费公路上的7座及以下载客车辆,包括摩托车。
免费范围涵盖符合《公路法》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收费公路,但机场高速公路是否免费由地方人民政府决定。
高速公路免费通行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车辆在免费时段开始前进入高速,但在免费时段内驶离出口,则全程免收通行费;反之,免费时段结束时仍未驶离,则需缴纳全程费用。
预计在免费时段结束前无法到达目的地,可于免费时段结束前在最近收费站驶出高速,重新领取通行卡或ETC设备再次进入,仅缴纳后段通行费。
因交通拥堵导致超时,需保留相关证据(如路况证明、服务区停留记录),向收费站申请按实际免费里程核减费用。
ETC系统通过龙门架分段计费,车辆在免费时段内驶离出口,系统自动清零全程费用;部分路段在免费时段外行驶,则仅收取非免费时段费用。
需注意,ETC车辆不可通过拔卡等方式规避计费,否则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