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国在失能老人认定与保障方面实施两大方面。
1、评估标准精细化
依据《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2025年修订版)》,失能等级划分为“轻度”“中度”“重度”三级,评估指标从原有的6项扩展至12项,新增“吞咽功能”“药物管理”“社会参与能力”等维度。例如,重度失能需同时满足“完全依赖他人完成4项以上基础生活活动”且“存在认知障碍导致无法自主决策”。
2、保障体系全覆盖
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国覆盖,要求所有设区的市于2025年底前出台实施细则;同时,强化民政护理补贴与保险制度的衔接,形成“保险兜底+补贴补充”的双层保障模式。
2025年补贴政策以“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为原则,分为以下三类:
1、长期护理保险补贴
适用对象:参加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经评估为中度或重度失能的老人;
补贴标准:重度失能老人每月最高可获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3%(约800-1200元),中度失能老人为0.15%(约400-600元);
支付方式:补贴直接划入定点护理机构账户,或通过社保卡发放至个人,用于支付居家护理、机构照护等费用。
2、民政护理补贴
适用对象:低保、低收入家庭或特困人员中的失能老人;
补贴标准: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基础上,额外发放每月300-500元生活补贴,具体由地方政府结合财力确定;
申请条件:需提供低保证明、失能评估结论书及经济状况核查材料。
3、护理设备与适老化改造补贴
适用对象:所有经评估的失能老人家庭;
补贴内容:对购置护理床、轮椅、助行器等设备,或进行居家无障碍改造(如加装扶手、防滑地板)的,给予最高5000元一次性补贴;
申请流程:通过“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交材料,经社区初审、区县民政部门审批后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