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个人浏览淫秽内容的小说,一般不构成犯罪,因为法律主要打击的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
但如果将这类淫秽小说进行传播,哪怕不以牟利为目的,一旦达到一定数量标准或造成严重后果,也可能触犯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指出:
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数量达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等规定标准二倍以上的,或者数量分别达到多项标准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首先,“看片”的内容为合法合规的影视、纪录片等,即便个人私下反复观看,也属于正常的娱乐行为,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警察不会因此打电话。
但需警惕的是,“看片”的内容涉及淫秽物品,行为性质会随情节变化,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单纯个人私下浏览、观看淫秽视频,未进行传播、分享、存储,通常不构成违法,警察一般不会主动介入;
但一旦超出“个人私下观看”的范畴,将淫秽视频通过微信、QQ等社交平台发送给他人,或上传至网络供他人观看,就可能触犯《刑法》中的“传播淫秽物品罪”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此时警察会依法调查,包括电话联系当事人核实情况。
总的来说,合法内容的正常观看无需担心;若涉及淫秽、违法内容,且存在传播、存储等行为,一旦达到法律追责标准,警察便会依法介入。
对于单纯个人访问黄网的行为,法律并未直接将其规定为犯罪或行政违法行为。
司法实践中更侧重打击“制作、复制、传播”等主动违法环节,个人仅浏览、未下载存储或传播的,一般不会被认定为违法,警察也不会因此上门抓捕。
不过,若个人访问黄网后,实施了超出“单纯浏览”的行为,则可能触发法律风险,进而面临警方调查。
在黄网下载淫秽视频、图片后,通过微信、QQ等社交平台分享给他人,或上传至其他网站供公众观看,即便未牟利,也可能依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若以牟利为目的,则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此时警方会依法立案侦查,包括上门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