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与第二百三十四条,雇凶者与实施者构成共同犯罪,无论是否直接动手,均需承担刑事责任。
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后果,构成故意伤害罪共犯,雇主通常被认定为主犯,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若致人重伤或死亡,则适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加重处罚条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明确,即使未达轻伤标准,双方仍可能因"殴打他人"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民事赔偿方面,雇凶者需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的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随意殴打他人致二人以上轻微伤的,属于"情节恶劣",可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仅致一人轻微伤,则需结合其他情节综合判断:如行为人持凶器、在公共场所实施、或存在多次殴打等情形,仍可能被认定为"情节恶劣"。
不符合刑事追责标准,则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雇凶殴打他人需承担多重法律责任,轻微伤是否构成寻衅滋事则需结合具体情节判断。法律对此类行为的规制体现了对人身权利与社会秩序的双重保护,当事人应严格遵守法律,避免因冲动行为承担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