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从保险理赔的角度来看,当高空坠物砸坏车辆时,保险公司是否赔付,关键在于车主所购买的保险险种以及事故的具体情形。
若车主购买了车损险,且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通常会进行理赔。
此外根据《保险法》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当能明确高空坠物的责任人时,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通常不会直接介入理赔。但如果责任人拒绝赔偿或无力赔偿,车主可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
冰雹属于自然灾害,被纳入车损险保障范畴。
也就是说,若车主投保了车损险,冰雹致使车子出现车身凹陷、玻璃破裂、车灯损坏等直接损失,均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然而,如果车主仅投保了交强险,由于交强险并不涵盖车辆自身因冰雹等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此时保险公司不会对车辆因冰雹造成的损坏进行理赔。
此外,若车辆只是挡风玻璃或车窗单独因冰雹受损,在一般的车损险条款下,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此时需车主额外投保“玻璃单独破碎险”才能获赔。
但当车身其他部位与玻璃同时因冰雹受损时,即便未投保玻璃险,车损险也可对包括玻璃在内的车辆整体损失进行全额赔付。
在车险体系中,交强险与商业险的保费调整机制有所不同。
就交强险而言,若车辆仅因意外被砸这一次出险,且事故中己方无责任,依据相关规定,第二年交强险保费通常不会上浮,维持原价。
商业险方面,影响因素更为复杂。
其中,出险次数起着关键作用。若车辆此前一直未出险,因意外砸车首次申请商业险理赔,多数情况下,第二年保费虽不会有折扣优惠,但也大概率不会直接涨价,维持基准保费水平。
然而,若车辆频繁出险,包括因意外砸车在内,商业险保费上涨的可能性就会大增。
一般来说,出险两次及以上,保费可能上浮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