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而当虐待行为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时,处罚升级,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既包括因长期或多次施虐,逐渐对被害人身体造成严重损害,进而导致重伤或死亡;也涵盖被害人因不堪忍受虐待,选择自残、自杀等方式,最终引发重伤或死亡的情形。
在判断是否构成虐待罪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时,需考量行为人对该结果至少持有过失心态。
若行为人在长期施虐过程中,某次施虐行为从外观上看足以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即便其声称无直接剥夺被害人身体机能或生命的意图,也可能被认定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并与前期分离出的虐待罪数罪并罚。
对比《刑法》中故意伤害罪相关规定,在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方面,故意伤害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然而,当虐待致人死亡的结果发生时,这种量刑差异引发诸多争议,部分观点认为,生命权益至高无上,在严重后果出现时,虐待罪应配置与故意伤害罪相当的法定刑,以实现罪刑相适应。
虐待罪在诉讼程序上,通常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
这意味着,在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情况下,一般需由被害人自行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司法机关才会介入处理,若被害人不控告,司法机关通常不会主动受理并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不过,法律也明确了特殊情形,当被害人因年幼、年老、患病、残疾等原因,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外界因素干扰,无法行使告诉权利时,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公诉。
当虐待行为的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他们自身无法向法院起诉,此时检察机关将代表国家提起公诉,以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犯罪行为得到应有的惩处。
尽管虐待罪对被害人的身心造成极大伤害,尤其在致人死亡的情况下后果严重,但从刑法体系整体来看,虐待罪并非最严重的罪名。
在刑法中,像故意杀人罪,其法定最高刑为死刑,是对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这一极其严重犯罪行为的严厉制裁;抢劫罪,若存在入户抢劫、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等加重情节,同样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处罚。
相比之下,虐待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七年有期徒刑,在刑罚严厉程度上相对较低。这主要是考虑到虐待罪多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立法在一定程度上希望维系家庭关系,在处罚时有所权衡。
但这并不意味着虐待行为的危害性可以被忽视,对于情节恶劣的虐待行为,法律依然会给予严肃惩处,以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