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二套房的认定以家庭为单位,涵盖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具体标准包括:
1、贷款记录认定:若家庭成员名下存在未结清的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记录,再次申请贷款购房即被认定为二套房。
2、房产登记认定: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需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核查家庭住房套数。若系统显示家庭名下已有一套成套住房,再次购房即属二套房。
3、特殊情形认定: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贷款购房;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等情形,均被纳入二套房范畴。
二套房的税收政策主要涉及契税和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规定,
1、契税标准: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这一政策与首套房契税标准形成差异,体现了对二套房的调控意图。
2、个人所得税政策:若二套房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且持有满五年,出售时可免征个人所得税;若未满足条件,需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为转让收入减去房屋原值、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税收政策的适用需以房产登记和贷款记录为准。
2025年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与税收政策,体现了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精准调控、差异化管理”的立法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