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骨折赔偿标准主要依据《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具体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一、一般伤害赔偿(未构成伤残)
1. 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资料、诊断证明和医疗费清单等据实计算。包括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等必要费用。
2. 误工费
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无法举证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时间以医疗机构证明或司法鉴定为准。
3. 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
无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一般60-100元/天)。
4. 交通费
根据实际就医或转院发生的费用计算,以正式票据为凭,需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
5. 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一般20-100元/天)。
6. 营养费
根据医嘱或司法鉴定确定,一般20-50元/天。
二、伤残赔偿(构成伤残等级)
1. 残疾赔偿金
计算公式: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伤残系数。
赔偿年限:60周岁以下为20年;60-75周岁,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为5年。
伤残系数:十级伤残为0.1,九级为0.2,八级为0.3,以此类推。
2. 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一般十级伤残为5000元左右,每增一级递增(如九级10000元、八级15000元等)。
3. 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需根据配制机构或司法鉴定意见确定更换周期和赔偿年限。
三、其他费用
1. 鉴定费用:按鉴定机构发票据实计算。
2. 律师费用:实际发生且合理,法院酌定,一般在1000-10000元之间。
3. 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维修、车载物品损失、经营车辆停运损失等,以实际损失为准。
从赔偿项目角度,若轻微骨折的医疗费,如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就接近或超过6000元,显然仅赔偿这个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
若伤者因骨折误工,产生误工损失,误工费需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计算,可能远超6000元。
若骨折后需要护理,护理费也应计算在内,无论是聘请护工还是家属护理产生的误工损失,都要纳入赔偿范围。
此外,若医嘱建议加强营养,营养费同样是赔偿的一部分。若事故责任认定中,肇事方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6000元的赔偿很可能无法涵盖伤者应得的全部赔偿。
而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司法实践中类似轻微骨折案件的赔偿标准,也对判断这一赔偿金额是否合理有着重要影响。
在经济发达地区,生活成本高,各项赔偿费用相应也会较高,6000元的赔偿可能明显偏低;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虽然各项费用标准相对较低,但仍需根据具体的赔偿项目细致核算后,才能确定6000元是否合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