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施工扰民,困扰着众多居民,这一现象确实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悖。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有明确约束。这部法律的核心目的在于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为大家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该法第六十六条表明,针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铺、办公楼等建筑物开展室内装修活动时,必须按照规定限定作业时间,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虽然国家法律未对周末全天施工“一刀切”禁止,但通常来说,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以及工作日的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是严禁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的。
这么规定,就是为了确保居民在休息时段能拥有安静环境。即便在其他时段施工,也得采取有效的噪声控制手段,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干扰。
要是遭遇周末施工扰民,居民完全能依据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若未按规定在限定的作业时间内进行,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噪声污染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先进行说服教育,责令改正;要是拒不改正,就会给予警告,对个人可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则可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若经过劝阻、调解和处理,施工行为仍未停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或者出现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首先,尝试与施工方友好沟通。
若能明确施工负责人,可主动上门或通过物业联系对方,礼貌说明周末施工对日常生活的影响,请求对方遵守法定施工时间,避免在周末及工作日休息时段作业。
若沟通无果,可向物业或社区居委会求助。
物业对辖区内施工活动有管理责任,可要求施工方出具施工许可证明,并督促其遵守噪音管控规定;社区居委会则能发挥协调作用,组织居民与施工方协商,明确施工时间和降噪措施。
若上述方式仍未解决问题,可向相关部门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部门、城管执法部门负责监管施工噪音。
投诉时需明确提供施工地点、施工时间、噪音类型等信息,最好附带噪音视频或录音作为证据,以便部门快速核查。
部分地区还开通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可直接拨打热线反映问题,热线会将诉求转至对应部门处理,并跟进反馈结果。
若施工方拒不整改,且噪音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可依法维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不动产权利人不得排放噪声等有害物质”的规定,可收集施工扰民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施工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这里的“夜间”通常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
虽然法律未明确将周末全天列入禁止施工时段,但对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也就是学校所处的环境,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的十二点至十四点、十八点至次日八点,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同样不被允许。
学校若在这些时段施工,且产生的噪声干扰了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就极有可能构成扰民行为。
不过,若学校施工属于抢修、抢险作业,或是因生产工艺要求、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且提前取得了县级以上政府或主管部门证明,并提前三日公告周边居民,这种情况下周末施工则不被视为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