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的核心费用通常由败诉方承担,这是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明确规定的。
在借贷纠纷中,若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偿还欠款,法院最终判决被告败诉,那么案件受理费就会由被告承担;若原告胜诉后自愿承担费用,也可按照其意愿执行。
这一规则的目的,是让违约或侵权的一方承担相应的法律成本,同时避免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
不过,并非所有情况都一刀切的由被告承担,需根据案件结果和具体情形灵活判定。
如果原告的诉讼请求只部分得到支持,费用会按“责任比例”分担。
此外,若双方在纠纷发生前有明确约定(如合同中写明“因一方违约引发诉讼,诉讼费用由违约方承担”),且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会优先按照约定判定费用承担方。
需要注意的是,原告起诉时需先“预交”案件受理费,待案件审结后,法院会在判决书或调解书中明确费用承担方,由承担方将费用支付给预交方或法院。
若被告拒不履行费用支付义务,原告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律师打官司一般收费数额是几千元,因案件类型和涉及财产关系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对于代理民事诉讼案件,如果不涉及财产关系,律师费通常在800元至10000元之间。
若涉及财产关系,则每件基础服务费为1000至2000元,超出1万元的财产争议部分,将按一定比例分段累进计算,具体比例为:
(1)争议标的额在10001元至100000元之间的部分,费率为5%~6%;
(2)争议标的额在100001元至1000000元之间的部分,费率为4%~5%;
(3)争议标的额在1000001元至5000000元之间的部分,费率为3%~4%;
(4)争议标的额在5000001元至1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费率为2%~3%;
(5)争议标的额在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费率为1%~2%;
(6)争议标的额超过50000001元的部分,费率为0.5%~1%。
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与民事诉讼案件类似,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费用在1000元至10000元之间,若涉及财产关系,则按照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对于代理国家赔偿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费用在800元至8000元之间,若涉及财产关系,则按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一半收费,但最低不少于1000元。
办理刑事诉讼案件时,律师费因阶段和服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如:
(1)提供法律咨询的费用为300至500元/次;
(2)申请取保候审的费用为500至3000元/件;
(3)代理申诉和控告的费用为1000元至10000元/件。